朱迪律师,2013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通过国家司法从业资格考试,加入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实习后职业至今;朱迪律师长期坚持学习,勤于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法学研究,理论功底深厚,业务精益求精。自执业以来,办理大量诉讼... 详细>>
律师姓名:朱迪律师
手机号码:13389021798
邮箱地址:374529716@qq.com
执业证号:11201201710731256
执业律所: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苏堤路交口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部
公证,抵押,登记,申请人,超过,部分
一、委托书
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须经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公证
合同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包括无国内身份证者),合同需公证。
三、办件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如需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四、应缴费用:登记费
1、按登记的抵押物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办法,由申请人缴纳: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0.10
超过100以上部分至2000(含2000)0.04
超过2000以上部分至5000(含5000)0.03
超过5000以上部分至10000(含10000)0.02
超过10000部分0.01
抵押登记每件收费的上限为3万元
2、个人住房抵押: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100元/套由申请人缴纳
申请组合贷款或其他贷款的,200元/套由申请人缴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